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根據《萍鄉市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定》(萍教考字〔2023〕4號)、《關于下達2023年招生計劃的通知》(萍教發〔2023〕9號)要求,市教育考試中心7月10日開始對第一批次普通高中進行招生錄取。根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現公布我市第一批次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和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一、第一批次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 二、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420分。 各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不得違規招收低于全市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凡違規招收的線下學生一律不予錄取,不予辦理學籍。 三、第一批次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安排 1.7月10日上午9:30,下發第一批次普通高中錄取考生名單,并發放錄取通知書(電子版)。 2.7月10日-14日,錄取的考生到招生學校報到(具體時間和報到方法,由招生學校負責通知)。招生學校在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管下,開展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預錄取工作(招生辦法詳見各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3.7月13日中午12:00前,各縣區教育考試中心上報未報到的考生名單至市教育考試中心,并申請注銷錄取資格。若有招生缺額,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向市教育考試中心申請補錄。同時,各縣區教育考試中心將自主招生預錄名單上報市教育考試中心。 四、其他批次錄取時間安排 7月16日至20日,公布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分數線及錄取名單。各校開展自主招生及新生報到工作。 7月21日至25日,公布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分數線及錄取名單。各校開展自主招生及新生報到工作。 8月,職業學校招生錄取。
萍鄉市教育考試中心 2023年7月10日 |